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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整合资源构建司法救助“主动模式”

  原标题:2020年至今,苏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35件37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5.5万元,办理案件数和发放金额位居全省首位——

  整合资源构建司法救助“主动模式”

  如何帮助救助申请人,获得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最大力度的支持?申请到的救助金,怎么才能最快交到申请人手里?除了经济支持,还有哪些救助是申请人最需要的?

  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路径,努力为救助申请人提供最充分、最高效、最切实的司法救助。

  全面掌握线索形成救助最大合力

  开展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至今,苏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35件37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5.5万元,办理案件数和发放金额位居全省首位。

  为了实现司法救助全覆盖,苏州检察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确保司法救助对象不遗漏。为此,吴中区检察院利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研发了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刑事案件一经受理,这一平台就会自动识别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猥亵儿童等可能涉及司法救助的案件,将其推送至控申部门进行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救助对象,以便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两年来,检察机关已通过这一平台获悉司法救助线索38件,均成案办结。

  对于一些影响重大、后果严重的案件,司法救助更是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2019年,太仓市一起爆炸案造成两死三重伤的严重后果,三名重伤被害人医药费用巨大,经济陷入困难。承办检察官判断,如果仅是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司法救助,可能远远不够。为扩大救助效果,苏州市检察院立即向江苏省检察院发出申请,联合太仓市检察院,开展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工作,向五名申请人发放共计4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这也是省内迄今为止单笔司法救助的最高金额。

  2020年9月,太仓市检察院与太仓市慈善总会合作,成立定向用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娄东检爱慈善基金”,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释放“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司法关怀。目前这一基金已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

  从加强内部协作,到开展上下联动,再借助外部支持,苏州检察人在办案实践中始终坚持“多问一句、多帮一把”的理念,通过多种途径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构建司法救助的“主动模式”。

  让“云上”救助成为日常

  案件发生在苏州,被害人家属在外地,面对疫情的阻隔,司法救助该如何顺利展开?苏州检察机关借助“云”力量,依托各类线上平台开展高效司法救助,为抗击疫情、保障民生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2月,苏州虎丘区检察院接到一起案件,被害人家属远在湖北黄石,仅靠每月一千多元的贫困补贴维持家用。承办检察官及时指导被害人家属通过“虎丘检察发布”微信公众号提交司法救助申请。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供所在社区开具的贫困证明。但当时湖北疫情形势严峻,社区实行封闭管理,难以开具证明。虎丘区检察院立即联系区委政法委开辟了绿色通道,两天后,被害人家属收到了“特事特办”的司法救助金2万元。

  苏州检察机关坚持“急难兼救”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各类网络智慧平台积极开展云上不见面司法救助。常熟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正面临刑罚,而她远在贵州、无其他监护人的子女,也由此在经济上陷入了严重困难,面临失学困境。常熟市检察院依托自主设计研发的“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视频连线指导救助申请人远程提交申请材料,及时发放救助金1万元。

  这一平台具有“不见面申请救助”“不见面审核材料”“不见面发放救助金”的独特优势,能够实现快速办理、“零接触”救助,提高了从申请到落实的整体工作效率,让司法救助在疫情面前“不停步”。

  该平台自2019年2月在苏州全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以来,已累计通过平台申请司法救助案件315件,发放救助金352.5万元。在苏州试点使用成功后,“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已被推广至全省检察机关使用,获评2020年苏州市检察机关网信创新应用项目二等奖。

  救助不止于当下更着眼“今后的人生”

  “收到这笔救助金,我后续的医药费终于有着落了。”2020年11月25日,在一起案件中身受重伤、急需治疗的彭某收到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救助金的及时发放,解了不少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但在某些情况下,这笔一次性发放的救助金,并不能真正解决申请人所面临的长期困难。

  为此,苏州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同各基层院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路径,以“司法救助+”模式给予救助申请人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最大力度的支持。其中,太仓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建立“1+X”多元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将经济救助与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等相结合,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救助帮扶。

  对因案致残的救助申请人王某,苏州市检察院在及时发放救助金的同时,主动联系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协助她办理了低保、残疾人证,还与本地商会协作,解决王某一家的就业问题,实现司法救助由“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不能只是简单地把救助金‘一发了之’,”苏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程武雄说,“还要主动想一想、问一问,申请人到底需要哪些帮助。”多元化救助模式的探索,体现的是苏州检察人司法救助理念的转变,从“救一时”到“救长远”,以司法的善意为申请人今后的人生保驾护航。

  全面考量救助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因案施策、因人施策,是提升司法救助精准度的关键举措。苏州检察人主动沟通了解,为申请人选择最符合实际需要的救助模式。对于失学的事实孤儿女童,牵头民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商定帮扶计划,解决学籍中断、监护人缺失的困难;对于性侵案的未成年受害人,主动开展救助回访,帮助走出心理阴影;对于因案致贫的家庭,建立司法救助与扶贫脱贫工作衔接机制,保障全方位、持续性救助……

  “我们将继续精准释放司法善意,让刑事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实质的帮助,”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军表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是有效服务‘六稳’‘六保’,防止因案致贫的重要举措,我们将进一步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苏报记者 王小兵 苏报通讯员 张安娜 葛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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